高雄市澎湖同鄉會      公告

受 文 者:全體會員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8月9日

發文字號:高市澎會教字第110.031號

公告事項:本會訂於8月18日起至9月17止受理審核109學年度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。符合獎賞條例者,請依限檢附申請文件,親送或郵寄至本會羅馬會館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

說       明:1、依據本會第二屆第十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辦理。

2、檢附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閱。

 

理事長   莊  吉  雄

 

高雄市澎湖同鄉會110年度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

申請標準: 大學以上 (含碩、博士班生)學年學業成績公立學校80分、私立學校85以上,入會須滿一年以上之會員或其直系親屬(乃屬澎籍子弟者)。

應繳文件: 一、109學年度全學年(上、下學期)成績證明正本(影印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)。

二、學生證影本。

三、會員證正反面影本。

四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
五、獎學金申請書(未蓋會員印章,視同繳交件不齊全)。

六、會員印章。

申請辦法: 一、請於本會公告受理申請審核時效內,將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至本會羅馬會館辦理審核,逾期恕不受理。

二、經審核合格名單,於申請時間結束10日後在本會網站公告。

三、應繳交文件不符或缺一者,視同資格不符,恕不發放。

頒發金額及方式:研究所(博士班)獎學金伍仟元,於會員代表大會頒發。

研究所(碩士班)及大學院校獎學金壹仟伍佰元,於申領期間發給。

申請表